教師專業發展評鑑
一.計畫目的
1.本計畫旨在協助教師瞭解教學的優缺點,進一步改進教學並提供適當
的專業成長計畫,以促進教師專業發展、增進教師專業素養、提升教學品
質及增進學生學習成果。
2.評鑑性質屬於「形成性教師評鑑」而非「總結性教師評鑑」
3.試辦精神有下列六項:
以教師專業發展為主軸;
鼓勵學校申請試辦,教師自願參加;
引領學校行政走向教學領導及學校本位視導與評鑑;
鼓勵教師以自我省思及同儕專業互動做為成長途徑;
以精進教學與班級經營做為主要成長內涵;
期待學生的學習表現和成效能獲得有效提升。
二.評鑑方式
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方式,主要分為教師自我評鑑(自評)與教師校內評鑑(他評)兩部份,自願參與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教師,原則每年接受自評及他評一次。
三.評鑑內容
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內容,主要包括四個層面:
(1)課程設計與教學;
(2)班級經營與輔導;
(3)研究發展與進修;
(4)敬業精神及態度。
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工作參考手冊(200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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